在课堂教学中,我们那种旧形而上学式的自然主义,照抄式的直观,“现成性”的意识形态一场激烈,我们失去了原处的判断力,在我们的头脑中自觉不自觉呈现的图式,是美术出版物上反复出现的那种色彩图式,标准。我们只是重复运用,实践这种模式,在这里有必要引用海德格尔的一段话“……常人怎样享乐,我们就怎么享乐,常人对文学艺术怎么阅读,怎么判断,我们就怎么阅读,判断,竟至常人怎么从‘大众’中抽身;我们也怎样抽身,常人对什么东西愤怒,我们就对什么东西愤怒。”(海德格尔《存在于实践》27节-156)
我们失去了我们自己的“眼光”,在历史的色彩进程中失去了我们独立的判断力、理解力、感受力。复印机式的思维,照抄式的眼光决定着我们的感受,于是“任何优越状态都被不声不响地压住。一切原始的东西都在一夜之间被磨平为早已众所周知。一切奋斗的来的东西都变成唾手可得的了。任何秘密都失去了它的力量。”(海德格尔《存在于实践27节-156页》)
个人的色彩图式,色彩形象是由个人的视点位置转移而决定,个人的视点是个人感受的根据吗?考查我们的幻觉是怎样产生的。要问的是:你的位置视点是那一时间、空间意义上的视点?是毕加索塞尚意义上的视点,是此时、此地直观印象写实式的视点?活着其他。这些意义上的视点,全权决定了我们的视点,或是互相掺杂决定沃恩的视点,还是从这些视点出发,批判、质疑建设个人的视点。在教学中当学生问我们怎样画时,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“你去个人直观、感受”。直觉真的那么神秘,像神一样无处不在吗?它真像神一样是不可分析的,之时可意会的吗?我们的可视性是否能超出我们的可视性。
客观的自然物不等于图式上的某个自然物,它没有方法,没有造型知识、色彩知识。我们的造型元素,色彩元素,是人类图像史的产物。我们色彩图式上的那个“自然物”
我们的色彩教学示范画步骤图,大概不会促进我们色彩教学的真正进步。这就像一个学走路的人一直按照“一二三……”的节拍走路。他永远都走不好路,永远不会像个人一样奔跑。教师的责任是帮助建立学生的批判精神,帮助建立诗化得个人判断力与方法,自信心。这大概比教师做一二张范画更有意义。这大概是一个教室的真正意义所在。
色彩教学中,学生的作业常常有例外,出差错。也没有那种印象式的标准色彩范式,没有“自然”的眼光,这些例外构成了我们色彩艺术教学,色彩知识的生命力所在。
这些现象,现实地告诉我们,我们那种只是“印象式”的写实,只停留在直观印象式的写实。绝非是我们真正现实意义上的唯一写实,毕加索大概比我们做的以上两种方法更写实。他把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现实,确实存在的现实,一起摆放在我们面前。这比我们的写实是不是更真实?
写实的视点,写实的图式,对我们想象力、思想能力,我们人的可能性大概不会有多大影响。我们的眼光只会盯着我们眼前的那些现实,我们眼见到的桌子、罐子、树木、天空……我们眼见到的汽车、高速路、电脑、我们周围现存的利益社会,我们只有眼,没有脑;只会看,不能思考;只能用,不能考察。我们失去了追问它们,考察它们,这些现实的魅力图画是怎么来的权力?它们可能会到哪里去?我们还有可能性吗?我们变得鼠目寸光,患得患失。难道这就是我们艺术教学的唯一理由,我们存在的唯一理由,(现实)写实的唯一理由。
发表于2003年《中国高等美术学院艺术论坛》河北美术出版社
张明 1984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版画系,并留校任教
现为四川美术学院版画系副教授